广州社会科学院近日发表的研究报告称,广州媒体促进了广州社会治安的良性发展。据9月24日《新京报》报道,新近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动态环境下的治安防范与控制》一书中,广州社科院的专家们对广州十年来的治安数据系统地进行了分析。研究报告特别指出,广州地区媒体对各种犯罪案件敢于客观地进行报道,保障了广州市民的知情权,对引导广州社会治安朝向良性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广州社科院在对广州十年来治安数据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媒体在引导社会治安良性发展方面有促进作用,这样的调研在以前是很少听闻的。因此广州社科院的调研本身成为一个启示,提示我们需要一个对媒体与社会进步之间关系的动态而科学的监测与评估机制。
由于一直缺少这样一种机制,不少人对于媒体社会作用的认识,一直处于相对模糊状态。比如,说到广州的治安现状,就在今年年初的广州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广州市一位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在做报告时曾表示:“媒体(的报道)造成(广州)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而且就在孙志刚事件引发收容制度废除之后,不少人也曾将街头流浪人员增多导致广州治安问题严重归责于媒体的报道。
正是因为对媒体的社会作用认识不一,所以一些地方在新闻宣传管理方面的出发点各不相同,其后果也大相径庭。比如一些地方在发生矿难等安全事故之后,对新闻媒体的报道权进行公开阻挠。而像山西“黑砖窑事件”之后,时任山西省省长的于幼军公开表示,媒体在这一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无疑表明了对媒体作用认识的清醒。
应该看到,对于媒体的社会作用,有关方面正有着越来越积极的认识。今年以来,先是国新办主任宣布中国将放宽对境外媒体在华采访的限制措施。更有不久前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删除了原草案中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等。而在这种大势之下,更需要通过一种科学的监测与评估机制,来细化并落实公众对于媒体社会责任的期待。这不仅可以让我们看清媒体之于社会进步的点滴推动意义,更能让我们看到媒体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不足,为什么存在不足,因此更有利于反思与改进。(杨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