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传出消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要求全国各级电视台立即停止播出电视剧《红问号》。据称这部电视剧以一系列女性犯罪案件为表现内容,集中展示和渲染女性犯罪过程,格调低级庸俗,制作粗劣,播出后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果,也给电视剧制作业的整体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又是一个“叫停”!这是广电总局一连串“拳击”违规和不良节目中的又一次重拳。
不过,在为广电总局漂亮、果断出拳击掌之余,不禁纳闷:为什么总要等到最高管理当局发声音、下禁令了,才会停播“问题节目”?作为广电播出机构、当地广电管理部门,是否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呢?
新闻传播过程中,“把关人”的角色须臾不可或缺,即使在网络时代,传播环境再宽松,事实上也有“把关人”分布在大大小小的明岗暗哨“值勤”把守。广电播出机构,在一个节目播出之前或播出过程中,难道就没有“把关人”吗?想必不至于没有吧,“三审制”应该是广电的一条铁规矩,但是为什么没能把住关呢?《红问号》是由广西电影制片厂拍摄制作、广西广电局审查通过的,但如此格调低级庸俗,制作粗劣,那些“把关人”就看不出来?而播出后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果,主管当局又何以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同样,前些天被叫停的低俗的、涉性类节目,难道当地的“把关人”就没有发现,以致要惊动最高管理当局屡屡出示“黄牌”“红牌”?
这里无非有几种可能。一是地方的“把关人”可能敷衍塞责了。审查节目时漫不经心,神志不清,马马虎虎,甚至根本就没有仔细审看,就OK了。
二是有些“把关人”水平低下,虽也算认真负责,但木知木觉,压根看不出问题来,于是便为“问题节目”亮起绿灯。
三是有些“把关人”可能碍于同事、部下、友人的情面,明知被审查的节目粗制滥造、低俗不堪,也眼开眼闭,大笔一挥,放行通过。
四是一些“把关人”出于某种利益诱惑,甚至吃了人家的、拿了人家的,在“糖衣炮弹”前面缴械投降,或曰“获利回朝”,“关口”也就不攻自破,彻底失守。
想来或许就是这些“可能”,或者几种“可能”交集在一起,使得《红问号》之类的“问题节目”闯过道道关卡,播放于大众媒体,流毒于千家万户。究竟是何种缘由?“红问号”分明留下了另一个问号。
对此,当事人心中自然明白。不过也需要查究一番,有的放矢地予以问责、“纠偏”、查处、整改。不然,禁了一部“红问号”,谁能保证不会有“蓝问号”“黑问号”或者“紫句号”“黄逗号”接踵而至?
守土有责,理应是各级“把关人”的基本任务。假如凡事都要“上头”发话、下令,还要各级“把关人”何用?何况,假如都要“上头”来管,还管得过来吗?那样的话,不良社会影响不是已经造成、负面社会效果不是已经产生?虽然“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却毕竟已经“亡羊”了啊!
因此,关键是建章立制,层层负责。所以广电总局再三强调,要求全国各级广电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杜绝“问题节目”的播出,确保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看来,各级“把关人”至关重要,“把关人”队伍重任在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