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熊猫烧香”案在湖北仙桃市法院一审宣判。主犯李俊被判刑4年。庭审中,李俊的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杭州某网络公司发给李俊的邀请函。据悉,案发后已有不下10家网络大公司跟李俊联系,欲以100万年薪邀请其加入(《长江商报》9月25日)。
企业渴望人才、寻觅人才值得鼓励,问题在于,都将目光转向轰动全国的网络犯罪人员身上,显然不是一种常态。
会写病毒程序的程序员,未必都是电脑病毒制造者,惟一的区别,“就是熊猫烧香案主犯道德败坏,而其他的程序员不会去做这等道德败坏的事情”。作为网络公司,过分表达自己对“熊猫”的期待,要么是在借一张“邀请函”炒作,要么是别有用心。
企业给“熊猫”们“烧香”,反映出当下网络产业存在的道德失范问题。任何产业,要想可持续健康发展,离开起码的道德规范,必将行之不远。李俊自称不懂法,但他很清楚如何利用“熊猫烧香”病毒在网络世界“烧杀抢掠”,这恰恰是他知法不守法的写照。相反,一些公司开出百万年薪等待李俊加盟,如果真的梦想成真,无疑是在向病毒制造者发出极端错误的信息。这类“邀请函”分明是在纵容犯罪。
“用人之道,有德有才重用,有德少才培养用,有才无德慎用,无才无德不用。”“熊猫”案犯们属于哪一类人才,该如何使用,不妨参考这个标准,切勿将罪犯当英雄顶礼膜拜。当然,李俊改造好后,再聘,我们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