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是要付出代价的!上海工商部门近期查处了涉及保健食品、医疗服务、房地产、美容、电子学习产品、股票软件等多个领域的8则典型虚假广告,不时自吹自擂、甚嚣尘上的“操盘手”股票软件、诺亚舟学习机等广告,都赫然出现在“黑名单”上,并被课以罚款。
这当然是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让吹牛者付出了代价,值得欢迎。可令人胸闷的是,对吹牛者的处罚是否太晚了?吹牛的成本是否太低了?
广告的本性就是张扬声势,广而告之,其一旦开始“嚷嚷”了,就会产生社会效应,激起一些能接受其诉求的人们的消费欲望和购买冲动。对广告进行实时监测固然必要,但这毕竟只是一种事后监督,这时广告效果已然显现,消费行为业已发生。假如是吹牛的虚假广告,不是已经有人上当受骗了?
且以诺亚舟学习机为例,等人们知晓其广告乃吹牛之作,乃虚假不实之物时,客观上它早已“赫赫有名”了。上市伊始,“诺亚舟”的广告就连篇累牍、密集轰炸,借助名人效应,把这个“诺亚舟”搞得“地球人都知道”。于是引来望子成龙的父母信以为真,纷纷慷慨解囊,让“诺亚舟”老板钞票数到手抽筋,利润赚得笑不动。眼下的查处,岂非无异于“马后炮”?
同时,现在这样的处罚,是否能触到吹牛者的痛处,也大可打问号。你看,“诺亚舟”学习机的电视广告中,吹嘘“门门高分上名校”“内容好,成绩当然好”等等,被认定为“不科学的保证”。而广告中关于“某学生使用产品后成为学习状元”的内容,其真实性也无法证实,构成虚假宣传。结果呢?仅仅被处罚款5万多元!老板一定偷偷地乐了,哈,简直就是拔了一根毫毛而已嘛!
尤其让人啼笑皆非、匪夷所思的,是“操盘手”股票软件的报纸广告,其毫无事实依据地宣称产品为“中国第一套智能证券决策系统”,以及“九成股民直接购买‘操盘手’”。广告中所列举的“徐小姐”通过“操盘手”软件抓住大牛股的事例,其实也是子虚乌有。但是据了解,这一虚假广告已被上海工商部门多次处罚,累计罚金4万元。请注意,已经被“多次处罚”了,却“累计”才4万多!这还能叫做“处罚”吗?究竟是在打击,还是在鼓励?
对吹牛广告的查处,既太晚,又太轻,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是不是应该审视一下我们的有关法规、有关机制有没有漏洞、有没有弊病?至少,应该考虑,对广告的监督关口必须前移,力阻吹牛广告的出笼,这才是对消费者最大的负责,最好的保护。而一旦发现有漏网之鱼,则必须课以重罚,直至罚得它倾家荡产。否则,经常“马后炮”,而“处罚”又几近于“搔痒”,能真的制止、灭杀吹牛广告吗?从客观效果看,其作用恐怕只会是适得其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