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用“三定”办法促新闻出版改革的方案近日出台。
据悉,所谓“三定”办法,一是定工作任务,二是定责任人员,三是定完成时限。如在完成时限上规定:2008年7月前,形成总体方案;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改革;2009年12月30日前抓好总结。
云南省局局长、局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德文在宣布“三定”办法促改革的会上强调:要用责任追究制来促进“三定”办法的落实。各时间段的各项具体工作,各责任人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局党组将此与年底的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于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敷衍、拖延的人员,将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罚,并不得参加年底的评先评优。另外,张德文还强调,对应付改革、改革进展慢的出版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要及时批评,大胆批评,并在网络、信息上进行通报。(记者苏应奎 通讯员王英芳)